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在站台合影。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7日,2023年中国春运开启,持续40天,到2月15日结束。据北京交通部门预测,铁路、民航、省际客运进出京总量将达到2536万人次,日均63万人次。其中,铁路方面,北京地区预计发送旅客993.4万人。
归乡之旅弥漫着“年味儿”。福字窗花、小兔子挂饰、喜庆的红色冬青果摆件……透过这趟春运首日开往邯郸东的列车车窗,记者和拎着行李一同上车的旅客们已经感受到满满的春节氛围。
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装饰布置车厢。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整装待发的乘务人员佩戴手套、口罩、眼镜的防护“三件套”迎接每一位旅客。登上列车,廊上悬挂着回顾2022年的红色海报,许愿墙上写满了旅客对2023年的美好期望。列车长还为旅客送上吉祥兔胸针小礼物和温馨祝福。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客运段倾心乘务组列车长高敏介绍,为迎接春运,铁路部门在安全保障、优质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好了充足准备,列车还为旅客准备了年历等小礼物,不仅为旅客提供平安、有序、温馨的乘车体验,也让回家的旅途多一份纪念。
图为旅客在北京西站进站乘车。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早起来赶第一趟列车,心情很好。”发车前,袁女士告诉记者,妹妹即将订婚,今年自己和丈夫提前回老家过年。二人携带的行李箱里,装着给父母买的小家电,还有奖励孩子的汽车模型。
同车的小伙儿秦志帅和哥哥则“轻装上阵”返乡。“带了几个N95口罩,准备回家呆10天,多陪陪爷爷奶奶。”他说,最近一段时间,看到身边的人对疫情的心态都越来越平和,“大家不再那么紧张了,从北京到邯郸也很近,这次回家很放心。”
除在列车运行途中加强消毒频次、实时提示旅客佩戴口罩等措施外,高敏称,已充分做好大客流的安全预想,并将通过更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形象、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升旅客的乘车感受,使旅客出行体验更美好。
图为G6701次列车工作人员装饰布置车厢。 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5时34分,北京首趟首发G6701次列车缓缓从北京西站发出,2023年春运大幕正式拉开。随着天渐破晓,一些候车室被旅客和大大小小的行李填得越来越满。
“京味儿”藏在行李箱。今年26岁的芦女士来北京工作已有两年,她在候车室告诉记者,这次回甘肃老家,自己特意买了一盒北京稻香村的糕点,准备给家人尝鲜。此外,还带了备用的感冒药等。她说,因为距离比较远、乘车时间长,之前过年回家需要做几次核酸,今年明显方便多了。“回家后先和爸爸妈妈一起准备年货,今年除夕一家人将在一起看春晚,吃一顿火锅,现在想一想已经很幸福了。”她笑着说。
在候车室内,记者看到,保洁人员不间断对各类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即便是人员密集的站厅,垃圾桶周围并无杂乱现象。
记者从北京交通部门了解到,春运期间,北京各车站将加强站车通风消毒工作,对候车室、售票厅、车厢等处所,每日做好预防性消毒。对卫生间等密闭场所加强通风,对卫生间、扶手、闸机等重点部位加强消毒,确保为旅客提供干净整洁健康的旅行环境。
6时许,保洁员刘昭琼正在候车室的座位间穿行,依次打扫窗台、地面和垃圾桶。她今年春运期间依旧计划在工作中度过,接下来的40天将是她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候。虽然已经三年没有回湖北老家过年,她说,“新的一年,最重要的是有个好身体,和孩子一起朝着目标继续奋斗。”(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